咸安发公告责令拆除西凉湖、斧头湖围网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夏晖)9月27日,咸安区发布《西凉湖斧头湖围网围栏养殖设施拆除事先告知书》,决定实施境内西凉湖、斧头湖围网、围栏养殖拆除工作。从即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同境内“两围”单位和个人签署拆除告知通知书。

公告具体为:凡在“两湖”水域设有围网、围栏养殖的单位和个人限于2017年2月28日前自行拆除养殖设施;规定期限内未拆除的,由咸安区渔政部门指定相关单位代为拆除,拆除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依法处以罚款。

根据咸安区渔政部门介绍,“两湖”围栏养殖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末,当时因水产资源紧缺,国家鼓励围栏养殖。但因渔民长期养鱼,会投放饲料、化肥等,从而导致水质变差。“两湖”在咸安境内水域大致有30万亩,在“两湖”围网、围栏养殖共有77处,总面积49319.9亩,其中无证养殖31处,无证养殖面积3397.2亩。

(编辑 镇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