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任性卖香烟 嘉鱼三小伙被判刑

  在微信上私自出售香烟算不算违法?近日,嘉鱼法院用实际案件诠释了非法经营罪,三涉案小伙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无证的情况下在微信上出售香烟,最终均被罚款判刑。

事情经过:

2016年1月,孙某通过微信,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手机微信中发布香烟广告、销售各种品牌香烟信息,通过从他处购进香烟,再加价销售给他人的方式盈利。期间,孙某说动龚某从自己这里购进香烟,再以同样的方式加价销售给他人,龚某说服孔某在自己这里进购香烟,然后在微信上销售香烟盈利。

至同年8月止,孙某共计收取销售给龚某给付的香烟款13万余元。龚某通过收取销售给孔某给付的香烟款6万余元。孔某收取他人给付的香烟款共计8万余元。在此期间,通过手机微信销售香烟,孙某共计非法获利2万余元。龚某共计非法获利2万元余元。孔某共计非法获利1万余元。案发后,龚某已退非法获利款2万元,孔某已退非法获利款1万元。


嘉鱼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孙某、龚某、孔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孙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龚某和孔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积极退赃,可从轻或者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龚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孔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嘉鱼法院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