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规范化管理 强化派驻(出)机构“探头”作用

“9月13日,周三,提醒县环保局副局长加强人员聘用的监督;9月14日,周四,约谈县金融办、县网络公司班子成员……”翻开崇阳县纪委派出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余光辉的工作日志,2017年9月以来的工作内容一目了然。

今年7月27日,该县成立了13个县纪委派驻(出)机构,对84家县直单位实行派驻(出)监督全覆盖。为促进派驻(出)机构履职,崇阳县纪委在明确派驻(出)机构工作职责、监督权限和加强纪检干部培训的基础上,出台内部管理制度,对工作纪实、平时考核等作出严格规定,实现派驻(出)机构规范化管理。余光辉的工作日志,就是落实工作纪实制度的体现。

据悉,该县纪委统一印发了纪检干部工作日志本,要求13个派驻(出)机构干部详细填写,每月底将工作日志本交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审阅,派驻(出)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日志交由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的工作日志交由县纪委书记审阅。同时,干部监督室每月还对纪检干部工作日志的纪实及批阅情况进行抽查。

结合工作实际,该县还配套建立了“建清单”“派任务”“报结果”“查作风”“排名次”的月度工作推进制度,督促指导派驻(出)机构履职尽责。即委局根据工作目标建立任务清单,按照清单派发相关任务,围绕任务定期向委局领导报告工作结果,委局领导着眼结果带队检验干部工作作风,并根据检查情况集中进行提问、测评、点评,排出名次,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

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毛崇谋表示,“派驻(出)机构要明确岗位职责,找准角色定位,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扎实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据统计,今年8月以来,该县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已对400余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9人,向监督单位提出管党治党建议43条,发现并上报问题线索4件。(记者 王植、刘滔)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编辑 金崇 实习编辑 文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