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总工会有哪些职责?

9月20日上午,咸宁市总工会做客“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节目期间,针对网友所关注的职工福利政策、职工大病救助政策等问题,嘉宾和听友、网友进行了现场互动和解答。

上线嘉宾:

咸宁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朱光明(左二)

咸宁市总工会组织宣教部长

王桂平(左一)

咸宁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长

刘 诚(右二)

咸宁市总工会财务部长

杨丽霞(右一)

“满意度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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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工会的职责

工会组织按照《宪法》、《党章》和《工会法》、《工会章程》,依法依规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有自己的“主题(组织开展职工建功立业劳动竞赛)、主线(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主责(做好职工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工作)、主业(做好维权维稳帮扶工作)”。

咸宁市总工会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工人阶级和工运事业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工作的安排,紧紧围绕市委和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根据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要求,对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的情况、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法律法规监督和生活保障机制的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指导和组织企事业开展职工劳动竞赛活动;指导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学管理等,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改革和发展需要的职工队伍。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模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工作成效
2016年,我们在咸宁市委和湖北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围绕打造“香城泉都”、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和“绿色崛起”战略的发展定位,着眼于服务“小康、创新、绿色、开放、幸福”咸宁目标,紧扣增“三性”(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四化”(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和娱乐化)的改革要求,秉持“小事做大、虚事做实、旧事做新”的工作理念,主动适应职工队伍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实施以劳动竞赛为主要内容的建功立业工程,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为活动主题的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以“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为主要模式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程,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程,以“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为主要品牌的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和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固本强基工程),工会作用得以有效发挥,有力推动我市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蓬勃发展,我市工会工作在2012年首次跻身全省工会工作第一方阵的基础上,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目前,全市共发展基层工会组织8931个,职工会员55.3万,有专兼职工会干部3068人,在浙江温州、玉环、义乌、北京、广州、深圳、甘肃敦煌等外出务工人员密集地建立工会维权站点,先后被评为“全国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工会工作优秀单位”、“市委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全市综治工作优胜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和“档案省一级”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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