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类人的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

今天(10月17日)

是“国际消贫日

也是全国第四个“国家扶贫日

今天,有关扶贫的好消息先传来了:

湖北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县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厉害了我的政府

为贫困百姓带来切切实实的福利!

除了直接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湖北省在社会保险扶贫方面还有更多利好政策!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5000元以下

医保扶贫亮点颇多:既提高大病保险待遇,又对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财政补贴。

为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贫困人员大病保险待遇:

将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5000元以下。一个保险年度内,贫困人员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大病保险累计金额在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还将贫困人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且一级医疗机构不低于90%,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85%。

同时,对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


大手笔!增加40亿落实社保扶贫

2017年,湖北省财政部门对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651亿元,比上年增加40亿元,增长6.5%,占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的30%,切实保障了湖北省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

其中,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养老保险: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60元的缴费补贴。2017年,各级财政安排资金7亿元,落实了全省1510万城乡参保居民的缴费补贴政策。


医疗保险: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2017年,各级财政安排资金220亿元,保障了全省4791万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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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云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