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养区内不能开养殖场!我市已关闭搬迁61家

云上咸宁报道(见习记者 见博)11月9日,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专班人员前往崇阳县肖岭乡,现场督查禁养区养殖基地整改情况。随着该家养猪场的拆除,目前,我市已完成61家禁养区养殖基地的关停搬迁工作,剩下的11家将在近期内全部整顿。

亿星巴马香猪基地建成于2011年,建筑面积1840平方米,占地约5亩。工作人员实地考察后,发现该基地由于靠近隽水河,养猪带来的排泄物等垃圾会直接排入河里,对河流造成污染。于是多次上门与基地负责人沟通,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分析政策,该基地负责人答应了拆除养猪场,并将硬化的水泥地重新变为泥土地,以后还会种上果树,让曾经的养猪场变成采摘果园,彻底杜绝养殖污染。

据悉,饮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下一步,我市将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合理布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依法保护好生态环境,保持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