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汪蓉)记者日前从市国家税务局获悉,在11月17日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我市国家税务局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启动以来,该局上下坚持将文明创建工作与税收主业互促互融;坚持“践行三同理念,致力两新建设”发展理念,坚持“同心发展、同创事业、同享成果”;优化办税服务窗口软硬件设施建设,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新开发智能化办税服务管理平台和税收会计监督系统;坚持严管厚爱带队伍、向上向善正税风,开展“关爱基层暖心行动”、“向上向善”的家文化、“奋发向上”的“蓝色训练营”文化等咸宁国税文化建设,选树“出彩国税人”,持续开展业务比武活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积极参与招商引资、“精准扶贫”、“三万”、“香城义工•红色情怀”志愿者服务和抗洪抢险工作;积极推进营改增、放管服和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助推改革深入,履行国税职能助力咸宁社会经济发展。
(编辑 陈玲 实习编辑 董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