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录入工作

今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根据发展改革委《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载体协调会纪要》精神,赤壁市于11月份启动基层群众行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按照民政部《关于做好基层群众行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对全市村(居)委员会信息登记表资料的收集,开通全国村(居)委员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并进行数据比对。截止目前,已经在系统上完成了144个村委会、38个社区居委会的信息录入。并上报省民政厅,为下一步代码生成、证书发放做好准备。

村(居)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定后,将为下一步村(居)委员会开展与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发挥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赤壁市民政局 朱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