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就跑?咸安交警1.5小时破案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华敏 通讯员 钱璇)12月7日11时57分,咸安交警大队宝塔中队接122转警称:107国道咸宁污水处理厂路段一辆人力三轮车被撞,车主受伤,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宝塔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事故路面一片狼藉,伤者已送往医院救治。



咸安交警大队的领导在听完现场勘查民警情况汇报后,非常重视并立即指挥开展调查:一组民警到医院向伤者了解事故情况,由于伤者年纪较大且伤情严重神志不清,无法得到任何有价值线索;一组民警到事发现场开展外围调查,经走访,从目击群众口中得知,肇事车辆是一辆车牌号为鄂L1***5的正三轮摩托车。民警随即根据车管系统查阅该车信息,确定了嫌疑人基本情况,并于当日13时许在肇事嫌疑人陈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突击审讯,陈某供认:7日上午11时许驾驶自家的三轮摩托车从张公沿107国道往咸宝路方向行驶,途经咸宁污水处理厂路段时,将同向行驶的一辆人力三轮车撞翻后迅速逃逸。

至此,在宝塔中队全体警力的共同努力下,该交通肇事逃逸案仅一个半小时就成功告破,目前案件的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