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嘉鱼 | 一言不合拿着菜刀追着人家砍 你遇到过吗?

逞一时口舌之快,将人打至轻伤二级,最终花了3万元为自己的冲动买单。

今年1月23日晚上9点左右,被告人李青(化名)与几个朋友在嘉鱼城区某KTV门口时,遇到被害人王明(化名)。当时,饮酒后的王明以被李青辱骂为由,与其发生争执并撕扯,被人劝开。

谁料,不一会,王明随李青等人一起进入KTV包房唱歌。玩到转钟1点多时,王明提议请李青等人吃宵夜。

到了夜市,王明又与李青发生争吵并厮打,被劝开。李青等人离席走到夜市门口时,王明持菜刀和勺子追到门口,用菜刀砍了李青头部一刀,李青的朋友遂夺下王明手中的凶器并将其按倒在地上,李青踢了王明背部两脚,然后与朋友一起离开。

王明报警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其伤情经法医鉴定:腰2椎体右横突骨折,面部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李青与王明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共计赔偿王明各项经济损失3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嘉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青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被害人王明具有过错责任。李青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李青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李青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记者 邓丹 )

来源:嘉鱼网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