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山法院审结一起利用微信群聚众赌博案件,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以足球交流为名的赌博群
经查,2016年4月至6月间,徐某、张某、王某、李某等人,设立“新四海”(又名“大四海”、“罗马联盟”)、“大玩家”等微信赌博群,聘请汪某负责财务,在微信群中发图片为参赌人员告知赌博规则,收取赌资并负责赔付兑现,徐某自己坐庄参赌,以“五合”(发微信红包,买数字中奖)、“斗牛”(发微信红包,按抢到的红包点数比大小)等方式吸引群成员参与赌博,徐某等人按照参赌人员下注总数和庄家输赢情况,按10%-15%不等进行抽头盈利。共吸引参赌人员120人,涉案金额近900万,非法获利70万元。后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7年8月,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徐某等6人犯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财务人员在群中发布赌博规则
▲参赌人通过转账交易
通山法院审理认为:徐某等人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开设赌博群聚众赌博,汪某明知他人实施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行为,而为其提供直接帮助,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