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赤壁台记者 熊斌斌)过生日本来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然而在赤壁市有一位市民马某,却因为给妻子过生日而被公安机关处理。
元月20日晚上,市禁鞭办和赤马港派出所接到热心市民举报,在市内某KTV门口,有人违反禁鞭令,公然燃放烟花爆竹,既污染了环境,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为改善城区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 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噪声和地面渣土污染,赤壁市在2016年7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城区禁鞭,即从2016年7月1日起,在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后,赤马港派出所与市禁鞭办的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查看,发现燃放鞭炮的人员已离开了现场。随后,工作人员通过KTV门口的监控,确认燃放鞭炮的人为马某。当即,工作人员通过多方联系,劝说马某于23日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当事人马某交代,元月20日是妻子的生日,夫妻俩晚上约了三五好友一起到市内一家KTV庆祝,为了活跃气氛,马某就将事先准备好的烟花爆竹在KTV门口全部燃放,不料隔天却被告知公安机关正在找他,马某这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通过赤马港派出所和禁鞭办对我的教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从今以后保证再也不在禁鞭区燃放烟花爆竹。”
本来喜庆的事变成违法的事,不应该,也不值得。记者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严格遵守禁燃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爱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同时也希望大家在发现类似违法行为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见习编辑 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