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农村社区建设“4+4”模式与路径 荣获全省民政工作创新奖

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咸宁市农村社区建设“4+4”模式与路径荣获全省2017年度民政工作创新奖。

近几年来,咸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咸宁市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创新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探索实施了“4+4”的农村社区建设举措,即“平原发达型”、“山区贫困型”、“两型社会型”、“城郊生态文化型”等四种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新模式,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过程中,按照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方针,探索实施了“政府引领、企业主建”、“村企联营、项目推动”、“镇社联动、村民自治”、“多方帮扶、社区主建”等四种农村社区建设新举措。

近两年来,咸宁市共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扎实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121个,其中,高标打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44个,新(改、扩)建农村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达2.5万平米。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更加完善,近30万农村居民、贫困人员及“三留守”人员的生产、生活得到大大改善。2017年9月13日全省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在咸宁市召开,咸宁市农村社区建设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并得到省民政厅的高度评价。《中国社会报》、《中国社区报》、《湖北日报》、《湖北民政》等多家媒体对咸宁市农村社区建设“4+4”工作经验进行了推广和宣传。(咸宁市民政局社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