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吸毒违法,那么容留他人吸毒呢?后者不仅是无知,更是害人害己的犯罪行为。最近,嘉鱼一男子因容留他人吸毒,最终蹲了监狱。
据悉,31岁的周某(化名)文化程度不高,只念过小学,一直没有固定职业,2008年11月,曾因犯盗窃罪被嘉鱼法院判处罚金2000元。
2017年7月28日深夜11点左右,周某在鱼岳镇其姐姐经营的某商店内,容留嘉鱼吸毒人员何某、徐某吸食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2颗和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少许。8月5日深夜10点,周某又在该店容留吸毒人员何某等人吸食麻果2颗和少许冰毒。3天后,周某再次容留何某、徐某等人在该店吸食毒品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经审理,嘉鱼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成立,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归案后,周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来源:嘉鱼县新闻中心
(见习编辑:陈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