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看着之前持刀相对的两家当庭握手言和,案件承办人、区法院副院长沈芳兰欣慰不已。这起邻里纠纷在法院、律师、人民陪审员三方的努力下,以情化解干戈,以理共织玉帛,终于获得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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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7日,被告人徐某与被告人唐某(女)因占地产生矛盾,随后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当天晚上8点半,唐某的丈夫和儿子到徐某家敲门,欲找其理论。徐某的儿子开门出来后,双方家人随即发生扭打,扭打中徐某持菜刀朝唐某丈夫的前额砍了一刀,唐某的儿子上前制止时,徐某又用菜刀朝唐某儿子左前臂砍了一刀。唐某见状手持镰刀赶来,朝徐某妻子的左手砍了一刀。经法医司法鉴定:唐某儿子、徐某妻子的伤情为轻伤,唐某丈夫的伤情为轻微伤。
案发后,徐某于次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数日后唐某投案自首,徐、唐二人均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两人起诉至法院。然而徐某的家属却认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不公,对政法机关产生了不信任,徐某家属多次赴市区两级上访,被行政拘留一次,后又赴省上访。两家受伤的三名亲属也都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矛盾进一步加剧。
考虑到两家是邻里关系,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为消除不稳定因素,法院决定通过审判妥善化解矛盾。副院长沈芳兰在与双方的亲属接触后发现他们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都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没有过错。由于徐某家属对政法机关有抵触情绪,沈芳兰于是决定通过律师介入来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
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力支持下,邓巍、孙玉红等5名律师作为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参与到此次案件的审理之中,为其释法明理,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民事部分调解前,审判长沈芳兰还以清朝康熙年间安徽桐城“六尺巷”的故事,教育双方家庭,邻里相处应该包容谦让。双方的态度渐渐发生转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本案人民陪审员郑远威曾在徐某家乡工作过,也来回多趟跟双方沟通、做工作,取得了徐某家属的信任。
最终,在法院、律师、人民陪审员三方的共同努力下,该案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亲属顺利达成调解协议,相互出具了谅解书,两家人均表示以后将友好相处,邻里和睦。
近日,咸安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