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王庆明 沈瀑浪 陈文 陈艺夫)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咸宁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获悉,2017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共立案1845件,处分党员干部1499人。
这意味着,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平均每天要立案5件。
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1116件,同比上升1.4%;立案1845件,同比上升25.9%;处分党员干部1499人,同比上升11.7% ;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60人,同比增长22.4%,严肃查处了罗学华、佘朝礼、陈跃明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
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622件,70个乡镇(办)办案770件,连续6年消除“零办案”乡镇。同时,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和案情碰头会12次,推进反腐败小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与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实现信息共享,与检察机关联合办案18件。强化追逃追赃工作,成功劝返一名外逃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