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整改提升工作

为全面推进长江大保护,加强水生态安全保障,切实落实河(湖库)长制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扎实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近日,咸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一号文件印发了《咸宁市入河(湖、库)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整改提升工作方案》下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环保、水务、住建部门,标志我市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整改提升工作。

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内容涉及全面取缔各类保护区内入河(湖、库)排污口,集中整改非法设置入河(湖、库)排污口,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开展水体纳污能力核定,加强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整改提升工作将为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市水务局)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