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创!湖北一地公积金可以这样用

加装一部电梯需承担数万元费用,这让老年住户望而却步。9月1日起,黄冈施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允许子女及其配偶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父母住宅加装电梯。这在湖北省内属首创。

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备案后2年内,业主可凭房屋产权证、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含费用分摊方案)或项目验收备案手续、实际出资付款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在3万元以内。申请提取子女公积金的,提供家庭户口薄或人口信息定位表。

此前,湖北省外已有多地出台相关政策,但提取范围局限于业主和其配偶,黄冈为何要拓宽到业主的子女?有关部门调研发现,市区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小区有335个,涉及3255个单元,多是老旧小区,业主多为老年人群,他们有的未建缴住房公积金,有的退休时已提取,无法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的业务。

一字门社区地处黄冈老城区,今年有61个老旧小区正在进行改造,老年居民对加装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一字门社区干部吕超说,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破冰”举措,减轻老年住户加装电梯的经济压力,将有力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为保持政策的公平合理性,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职工本人或配偶有多套住宅加装电梯的,只能申请一套办理;职工有多名子女的,只能一名子女申请办理;居民本人和子女的住宅同时加装电梯,符合一定情形的,可分别办理提取。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