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同行异地取款免手续费

下月起,我省银行收费项目将继续瘦身。24日,省物价局、湖北银监局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减轻用户负担。

《通知》规定,自今年8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通过异地本行柜台(含ATM)为本行个人客户办理取现业务实行免费(不含信用卡取现)。暂停收取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6项收费。

《通知》强调,各商业银行应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根据客户申请,对其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各商业银行应通过其网站、手机APP、营业网点公示栏等渠道,以及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主动告知提示客户申请指定免费账户。客户未申请的,银行应主动对其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

该《通知》适用于银行开展的境内人民币业务,包括各政策性银行湖北省分行、大型银行湖北省分行、股份制银行武汉分行、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省联社、湖北银行、汉口银行、武汉农商行、武汉众邦银行、各外资银行武汉分行,武汉东西湖扬子村镇银行。

省物价局表示,省内各商业银行须迅速将该《通知》转发至所属各分支机构,并督促落实到位,及时调整收费清单(价目表),并在官方网站和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常态化公示。(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实习生何源)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