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谈信用 | 筑牢信用高地 打造资本集聚地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地处湖北“南大门”的咸宁市,是享誉全国的桂花之乡、楠竹之乡、苎麻之乡、茶叶之乡,并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殊荣。2016年,咸宁获批成为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信用咸宁”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近日就城市信用建设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记者:自列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来,咸宁市相关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王远鹤:咸宁市地处鄂东南,是湖北的“南大门”。咸宁市政府对信用建设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各级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把改善信用环境作为发展咸宁经济的头等大事来抓,确定了“信用高地就是资金洼地,信用品牌就是发展平台”的理念。在历届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十余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咸宁已经成为了信用环境指标领先、信用品牌知名的信用建设先进地区,吸引了金融资本的不断流入,咸宁的经济社会也因此步入了健康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咸宁市连续14年被湖北省政府授予“金融信用市州”,辖内6个县市区全部被评为“金融信用县市”。2008年以来,咸宁市的信用环境监测评价指标连年位居全省前三。在今年6月份的全国城市信用监测评估中,咸宁位列全国第37位。

自2005年以来,咸宁市的贷款增速、GDP增速等指标连年位居全省前列,2016年全市GDP比2005年净增4.43倍,呈现出信用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步促进的良好局面。

记者:体制机制方面的建章立制,是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咸宁市在此方面有什么举措?

王远鹤:法不授权不可为,法已授权必须为。2015年以来,咸宁在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咸宁的实际情况,研究出台了《咸宁市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咸宁市信用服务业规范发展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记分标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征信业管理条例》《咸宁广电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和使用办法》《咸宁市2016 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市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银监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咸宁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健全完善咸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加快了咸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

记者:信用信息的归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咸宁市是如何打破信用信息数据“孤岛”的?

王远鹤: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根本,如果这一点出现问题,信用建设将成为无源之水。

咸宁市早在2014年就成立了咸宁市大数据中心,通过招硕引博人才工程,引进了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已投入资金总额1500万元,即将投入使用的大数据中心就是立足于建立“一个中心、两大平台、四张清单、五类应用、四大功能”的。具体来说,“一个中心”,即全市统一的云计算中心,为全市统一政务信息化平台提供云基础设施。“两大平台”,即政务大数据集成与分析平台、政务应用融合与发布平台,为全市统一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数据支撑环境和应用集成环境。“四张清单”,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为全市统一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制度规范和业务支撑。“五类应用”,即政务服务、网上执法、网上审批、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监管,为政府工作人员和公众、企业提供一网式服务。“四大功能”,即实现机关工作网上办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用权过程网上监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使行政行为更加廉洁、高效、规范、透明。

这一前瞻性的布局,既避免了重复建设,又提高了使用效率,也让咸宁的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分析应用在时间上有了更多的主动权。

记者:咸宁在为中小企业、微创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为核心内容的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方面上做了哪些探索,有哪些具体举措?

王远鹤:咸宁市着力打造金融信用市,凭着良好的金融信用基础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2017年上半年,全市共有18户次小微企业获得纳税信用贷款3037万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和融资贵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企业腾飞。

咸宁市还以所辖崇阳县争创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为契机,积极探索“以用促征、以征促哺、以哺促贷”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致力信用创建促进了信贷增长,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人行主导、银行推动、部门配合、企业主体的“五位一体”工作格局,营造了良好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环境,较好地发挥了信用信息征集与反哺功能,取得了政银共赢、和谐发展的效果。到2017年6月末,全县A级以上企业220户,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86%。全县信贷总量从2010年末的14.8亿元快速扩张到2017年6月末的71.4亿元。中小企业信贷总量42.2亿元,增幅高于全县GDP、工业增加值增幅。

记者:咸宁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也取得了良好成绩,请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

王远鹤:咸宁市崇阳县2013年被湖北省信用办列入全省3个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其先进工作经验先后4次被省领导批示肯定,3次被省信用办等单位以文件肯定或要求在全省交流,《金融时报》《湖北日报》等媒体10余次进行了宣传和推介。

咸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主要是我们创造了四个“第一”:一是在全省第一个建成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崇阳县农村金融服务网,实现了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存储、查询的电子化和网络化,为金融机构了解农村经济主体信用状况,发放涉农贷款提供了便利。二是在全省第一个实现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全覆盖”。崇阳县组织涉农金融机构采集信用档案7.1万户,四类新型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327户,采集面达到100%。三是建立全省第一套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和评级规则,建立了农村经济主体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和评级标准,并依托农村金融服务网,实现了对信用主体的自动评级。四是全省第一个制定了农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和制定了涉农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更新、信息共享平台使用、农村信用档案查询、评级结果应用等管理办法和制度。

咸宁市还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用信贷反哺信用,促进了金融机构信贷快速增长。一是促进了县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快速增长。到2017年6月底,全市县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430.9亿元,比年初净增47.8亿元,增长12.5%,同比增加50.4亿元,同比增长13.2%。二是促进了“三农”贷款快速增长。到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17.1亿元,比年初净增44.1亿元,增长11.81%,同比增加52.31亿元,增长14.3%,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0.53个百分点。三是促进了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快速增长。到2017年6月末,全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35.1亿元,当年新增5.7亿元,同比增速36.41%,全市扶贫办贴息的小额扶贫贷款余额3.36亿元,比年初新增1.33亿元。四是促进县域金融产品创新。今年来,全市农商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先后推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扶贫贷、农房贷等信贷产品20余个,累计发放贷款7.5亿元。

记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离不开广大群众的认可、参与与支持,咸宁市在这一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王远鹤:信用要改善,宣传要先行。咸宁市非常重视诚信宣传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我们在2016年9月将信用建设专题纳入市委中心组学习议程。还专程邀请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时任副司长李聚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作了主题宣讲,让大家明白,如何着力在“绿色崛起”发展中,夯实信用基础建设,让“信用”成为有效管理手段,确保2018年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全面验收。

我们还制定了《咸宁市创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宣传方案》,其中征信知识乡村行、农村信用学校、诚信从娃娃抓起等多个活动都是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特色宣传品牌,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市教育局、发改委、人行、团市委等部门制定了《咸宁市诚信文化课堂活动方案》,举办了“咸宁市2016年诚信文化课堂”培训班,全市24所中小学校的32位教师参加了培训。今年我们将继续升级和深化“诚信从娃娃抓起”活动品牌,通过率先编写《诚信教育进小学读本》并在试点小学发放,开展丰富多彩的信用知识进小学等活动,建立小学生诚信教育长效机制。

另一方面,信用体系建设最终的目的是要让广大的信用主体有“获得感”——政府要降低管理成本,企业办事要省程序,投资者要心安,市民要安心。咸宁大数据中心今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依托“信用咸宁”平台,将成为咸宁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咸宁自主开发的“信用咸宁”网站,已与“信用湖北”“信用中国”链接,目前访问量已超12万余人次。随着大数据中心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成与完善,信用数据的分析与应用范围也会越来越广泛。(记者 梁建强)

来源:新华社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