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咸宁市物价局做客“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节目期间,针对网友所关注教育收费标准、停车乱收费等问题,嘉宾和听友、网友进行了现场互动和解答。
上线嘉宾:
市物价局局长
吴炳贵(左二)
市物价局副调研员、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
石深海(左一)
市物价局收费科科长
陈 霞 (右三)
市物价局价格科科长
张 荐(右二)
市物价局法规政策与调控科科长
邹太明(右一)
“满意度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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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精选
自2017年7月31日零时起,城区8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这一重大改革的依据是什么?目标任务是什么?改革在哪些医院实施?改革涉及到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内容有哪些?药品加成取消后,其他医疗服务价格有什么变化?
这次改革,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和省医改办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鄂医改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我们立足实际制定的方案。
改革补偿机制,取消以药补医,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有序解决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实行差别化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市直5家,咸宁市中心医院、咸宁市中医医院、咸宁市妇幼保健院、湖北科技学院附属二医院、咸宁市结核病防治医院。咸安区3家,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咸安区中医医院、咸安区妇幼保健院。鼓励部队和国企公立医院同步参与属地改革。
涉及到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包括两大项:省管价格项目和市管价格项目。改革后,有的价格调高了,有的调低了。
咸宁市现有医疗服务项目3701项,拟调整医疗服务项目2801项,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的75.68%,其中:价格调高项目2042项,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的55.17%,平均调增幅度为22.82%;价格调低项目759项,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的20.5%,平均调减幅度为10.48%;未调整项目900项,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24.3%。其中省管部分有79项,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2.13%。
01
综合服务类81项
一般医疗服务39项,平均调增幅度为78.08%
一般检查治疗(抢救费、静脉高营养治疗、静脉切开置管术、静脉穿刺置管术、护理等)44项,平均调增幅度为105.83%。
02
临床诊疗类1853项
临床各系统诊疗756项,平均调增幅度为16.96%
经血管介入性治疗39项,平均调增幅度为9.87%
手术治疗1009项,平均调增幅度为24.38%
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49项,平均调增幅度为8.67%
03
01
医学影像服务项目71项,统一调减21.15%。
022
超声检查服务项目65项,统一调减13.22%
03
检验类项目623项,统一调减8.99%
门诊挂号费、床位费、血液透析费等经常性治疗、慢性病患者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暂无变化。
各城市公立医院自2017年7月31日零时起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执行医疗服务项目调价后的价格;暂不调价的医疗服务项目,仍按现行价格和有关价格规定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价格调整实施后,医院可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自行确定执行价格。
对省管项目诊查费中的门诊挂号费,血液透析等慢性病服务项目价格暂不调整。对住院床位费不予调整,住院床位价格按《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鄂价农医[2015]169号)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服务项目计价说明中有按固定金额或比例加收内容的,项目调价后仍按原固定金额或比例加收不变。
当前机动车安全检测收费是如何规定的,收取服务费是否合理?
目前我市城区共有三家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蓝盾、鸿达、佳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依据咸价费[2017]8号文件《市物价局关于我市机动车安全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机动车安全检验收费150元/车次,各检测站要对收费项目、内容、标准进行公示,并事先告知车主义务。其中服务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由车主自愿选择,检测站不得强制服务收费。
商品房销售价格另外收取水电气安装费用是否违反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