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调查 | 我的社保补贴为何领不了?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邓超)市民刘先生日前向《党风政风热线》栏目反映:她的爱人梁敏是社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政策每年可以到人社部门报销60%的社保费,去年11月份,他爱人去咸安区人社局申请这笔补贴时,被告知申报时限已过,不予以办理。那么这个政策到底是如何执行的,超过时效到底还能不能领取呢?

就这个问题,记者来到咸安区人社局了解情况,该区就业局副局长黄先六告诉记者,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的,该文件规定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按季申报,给予当年上季度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给予补贴,实行当年补贴、当年申报、当年缴费。

咸安区就业局副局长黄先六:

我局规定,每年9到10月份给予公益性岗位各种补贴,一般是用电子邮件,或者电话通知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通知到个人,按照时间,把所需的资料上交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统一到我们这地方,9月、10月统一报销,逾期不报者,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


黄先六说,去年9月份之前,他们已经通知了刘先生爱人所在的工作单位,要求在九、十月份来申请办理社保补贴,但是他11月份才来,因此无法再办理。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