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迎来中期评估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钟鹏 通讯员 鲁玉玲)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12月25日至26日,以廖貅武为组长的第三方评估组来咸宁开展创建社会信用示范城市中期验收评估。

在咸期间,评估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咸宁高新区、咸安区和崇阳县部份学校、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把改善信用环境作为发展经济的大等大事来抓,咸宁连续15年被省政府授予“金融信用市州”,辖内6个县市区全部被评为“金融信用县市”。此外,咸宁在城市信用监测综合指数名次由2016年的136名跃升至2017年11月第10期全国第3名。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对照示范城市评估指标和评审结果,总结经验、弥补不足,进一步夯实基础建设,推进咸宁信用创新的强度,让“信用咸宁”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