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式启动2017年度市区标准化项目奖励申报

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吴鹏)近日,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17年度咸宁市市区标准化项目奖励申报公告》,正式启动2017年度市区标准化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至3月31日。

此次标准化项目奖励工作严格按照《咸宁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执行。具体资格条件如下: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市区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社团组织,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各类标准,是主要起草单位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起草单位顺序前三名和省、市级地方标准前两名),均可向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据了解,存在以下情况不得申报:不属于《咸宁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奖励范围内的;超过规定申请期限的;申请单位近两年内因标准和质量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同类性质奖励的;不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

据悉,这是咸宁首次对标准化项目单独作出奖励。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