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吴雄飞)近日,从市住建委传来好消息,我市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省级验收。
在10月底举行的核查验收评估会上,湖北省住建厅核查组确认我市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200万平方米的任务,达到203万平方米,核查组对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好评。
( 太乙地源热泵机组)
据了解,我市于2010年10月获批为国家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应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00万平方米,中央财政给予6000万元专项补助拨付到咸宁市财政。
( 咸安区第一人民医院太阳能光热项目)
(南苑小区太阳能光热)
经过几年不懈努力,我市已实施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03万平方米。其中,实施太阳能光热应用项目117个,应用面积188万平方米;地源热泵应用项目5个,应用面积8.7万平方米;太阳能与地源热泵结合应用项目2个,应用面积6.3万平方米。我市与武汉市、襄阳市、天门市共四个城市成为湖北省第一批接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核查验收的城市。
(编辑 金崇 实习编辑 董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