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小康篇 | 咸宁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咸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攻坚克难补短板,奋勇争先建小康,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不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资源环境优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卓有成效
全市小康指数超额完成目标

2020年,五大类指数,由高到低依次为:民主法治(100.00%)、人民生活(99.65%)、资源环境(95.30%)、文化建设(90.38%)、经济发展(86.41%)。十三五期间各类指数均有大幅度提升,与2015年相比,分别累计增长22.08、15.25、11.96、25.95、33.40个百分点。

38个监测指标中,已达标数量不断增加。从2015年仅有12项指标达到100%,迅速增长到28项,占总指标数的73.68%。

微信截图_20210812152129.png

微信截图_20210812152218.png

各县市区小康指数全部达标

从全面建成小康发展进程看,2020年,六个县市区小康指数均超过省定县级85%的达标线。咸安、嘉鱼、赤壁、通城、崇阳五个县市区小康指数超过了90%。

微信截图_20210812152306.png

经济水平全面提高,综合实力持续增强

咸宁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500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29.6%。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人均GDP达到46541.8元,超过目标值;全市坚持调结构、增效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15.9:46.5:37.6优化为14.3:41.2:44.5;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74%,达到目标值的95%;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互联网普及率指数达到97.62%。

法治体系逐步完善,社会治理更加有效

咸宁市高度重视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咸宁”“平安咸宁”建设,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2020年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95%,实现目标值;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单位数11.07个,超过目标值;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法治教育,每万人口拥有法律服务工作者数为6.14人,远远超过2.3人的目标值;每万人行政诉讼案件数1.08件,远低于6件的上限值。

文化建设稳步推进,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咸宁地属荆楚,蕴含着生态文化、三国文化和红色文化,市文化中心、市美术馆、香城书房、航天科技馆相继建成,万达广场、同惠国际广场陆续开业,文化设施品质不断升级,人民文娱活动方式广泛扩充,“三馆一站”覆盖率达到162.50%,高出目标值42.50个百分点;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持续增加,从2015年的78.86元提升至2020年的213.72元,远超目标值;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99%,实现目标值。

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公共服务不断强化

我们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改善民生福祉。人民生活指数达到99.65%,14项指标中有13项实现程度为100%,达标率92.86%。人民收入不断提升,紧跟经济增长步伐,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为19792.33元,实现目标值;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消费结构逐步迈向发展型消费升级阶段,恩格尔系数达到31.98%,均已实现目标值。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不断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指数100%,公共交通服务指数100%;每千人口职业(助理)医师数2.77人,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36.38张;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指数100.0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2年,均已达到目标值。

生态环境不断优化,节能环保深入人心

咸宁大力投入生态环境优化工作,全域推进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成功获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试点城市。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4.00%,森林覆盖率53.01%,环境质量指数达到99.15%;全市推进工业废品再利用,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5.80%,污水处理率指数95.80%,生活垃圾处理指数100%,全部达到小康目标值;农村人居条件显著改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4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0.8%,均已实现目标任务。

来源:咸宁市统计局

(编辑 彭秀芬)